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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孤独症康复教育呈现十年发展阶段的规律,首次孤独症诊断是1980年代初孤独症康复教育从1990年代初开始的康复教育机构逐渐增加是在21世纪初的近10年进入了快速发展时期。
一方面,国家对特殊教育的重视程度不断提高,投入增加,各级各类特殊教育学校和特殊教育人才培养高校不断增加,另一方面,一半孤独症康复教育机构为民办,其中相当一部分由孤独症儿童家长创办。
一、政策法规方面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2006年制定的《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辅助实施方案》正式将孤独症纳入精神类残疾,残疾人的各项法规适用于孤独症患者,需要提供特殊的教育服务。
在2011年发表的修订版《残疾人随行就业管理办法》中,明确提出将孤独症儿童纳入随行就业对象。近年来,我国孤独症儿童康复教育工作从开始到加速发展,提出了一系列残疾人权益保障的法律法规,但对孤独症来说,目的性和操作性不强,必须有效保障孤独症儿童康复教育,相关法律法规待完善。
二、社会需求与服务供应矛盾突出
孤独症患者个体差异大,患病率持续上升,服务需求持续终身,但社会服务供应基本处于起步阶段,民办机构力量弱,公办机构少,服务供应质量远远不能满足现实需求。孤独症早期康复发展迅速,学龄期义务教育刚开始,融合教育推进困难,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基本空白,康复教育质量有很大发展空间。
据《中国孤独症家庭需求蓝皮书》报道,2014年孤独症儿童异地康复上学比例为42。7%;62%的家长认为孤独症教师数量严重不足;47%。4%的家长认为孤独症家庭需求与社会专业服务质量不一致;37%的家长认为孤独症教师数量不足;47%的家长对孤独症服务机构(学校专业水平、管理水平)满意率分别为55%。5%和58%。由此可见,社会需求和孤独症服务供应的矛盾仍然突出。
三、康复教育模式
目前,我国特殊教育的发展主要以特殊教育学校为中坚,以普通学校随班随学和特殊教育班为主体,以教育访问和家庭社区教育为补充。对于孤独症教育,学前康复机构以民间机构为主导,形成了公营残疾人康复机构和公营特殊教育机构为辅助的局面。孤独症儿童的义务教育主要在普通公立、私立小学和培训学校进行,普通小学主要以随学形式,培训学校主要养智力学校主要形式。
目前,我国孤独症学龄前教育以康复训练为主,学期教育相当薄弱,《残疾人随班就业管理办法》规定孤独症儿童也是随班就业对象,但现阶段普通学校随班就业的孤独症儿童非常有限。这一方面是观念问题,另一方面是专业人才和技术条件问题,大部分学龄孤独症儿童仍在康复机构,一部分在特殊教育学校,有些入学无门,只能庭。我国孤独症儿童的特殊教育模式比较单一,随班就读的实施还有很多挑战。
四、康复教育内容
孤独症的核心症状是社会性功能障碍和行为兴趣爱好的异常,国内外普遍以弥补核心障碍为孤独症特殊教育的主要内容。由于孤独症病因不明,异质性大,康复教育需要多学科、跨专业的综合设置。6岁前是孤独症康复的黄金年龄段,康复不仅包括认知、行为、语言和感情的发展和控制,还包括生活处理能力和交流技能。在学龄教育阶段,融合教育理念贯穿学习过程,与人交往,与同伴交往,学习能力发展兴趣和自我管理能力是学习的重点,知识掌握,通过考试是相对的次要内容。
随着孤独症患病率的提高,孤独症儿童的康复教育需求越来越多,孤独症康复教育机构(学校)的数量和质量离社会实际需求还有很大的距离,主要包括孤独症患者的数量不清楚、政策滞后、康复教育形式单一、康复和教育脱节、专业化发展初期、效果评价体系不足等。这些都是急需解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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