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七彩路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全员培训
未成年人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尤其是特需未成年人,更需要特殊的关怀与坚实的法律保障。为切实筑牢特需未成年人保护防线,提升全体员工的法律意识与专业服务能力,2025 年 8 月 26 日,阳光七彩路(陕西七彩路康复中心&西安市莲湖区金色阳光康复中心)组织全体员工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2020 年修改版)全员专项培训,并在培训结束后举行爱心承诺书签署仪式,以法律为纲、以承诺为据,将对特需未成年人的保护落到实处。

学法规,明职责 —— 筑牢保护认知根基
培训伊始,机构运营总监王总监结合康复中心服务特需未成年人的工作特性,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核心框架与重点内容展开解读。重点聚焦与康复中心工作紧密相关的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等章节,结合实际服务场景拆解法律条款,让抽象的法律条文转化为可落地的工作准则。
针对特需未成年人的特殊需求,本次培训特别强调
安全保障优先:参照《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八条 “提供安全生活环境” 的要求,明确康复中心需定期排查康复设备、活动区域的安全隐患,防范触电、跌落、意外磕碰等风险,尤其关注行动不便残障儿童的活动安全,配备必要的防护设施与辅助工具。
尊重人格尊严:依据第二十七条 “不得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侮辱人格行为” 的规定,要求全体康复师、护理人员在服务中充分尊重残障未成年人的个体差异,用耐心、包容的态度开展康复训练,杜绝任何形式的歧视与不当对待。
隐私与信息保护:结合第六十三条 “保护未成年人网络通讯与个人信息” 的条款,明确中心需严格保管残障未成年人的康复档案、个人信息,不得随意泄露或传播,如需使用案例进行内部研讨,必须隐去可识别个人身份的信息。
报告义务落实:对照第十一条 “发现侵害立即报告” 的要求,强调全体员工若发现残障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受侵害、疑似受侵害或面临危险,需第一时间向中心负责人汇报,并及时联系公安、民政或教育部门,坚决履行法定报告义务,不推诿、不拖延。
员工们认真记录要点,围绕 “如何在康复训练中平衡严格管理与人文关怀”“特需未成年人突发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理流程” 等问题展开热烈讨论,通过案例分析、情景模拟等方式,将法律知识与实际工作深度融合,切实提升了依法服务、依规保护的意识与能力。
签承诺,践初心 ——凝聚爱与责任的共识
“我承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尊重特需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与合法权益,坚守康复服务初心,用心守护每一位孩子的健康成长……” 培训结束后,全体员工手持《爱心承诺书》,庄重宣读承诺内容,并逐一签下自己的姓名。
培训过程中,员工们认真听讲、积极互动,结合康复中心实际工作场景,就如何落实法律要求、提升服务质量进行了深入讨论。大家纷纷表示,通过此次学习,更加明确了自身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的角色与责任。
守初心,启新程 ——持续织密保护网络
阳光七彩路(&西安市莲湖区金色阳光康复中心)作为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专业机构,将持续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完善内部管理制度,规范服务行为,确保每一位未成年人在中心内得到安全、专业、温暖的照护。
依法保护未成年人,是我们共同的责任。我中心将以此次培训为契机,继续推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走向深入,为孩子们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