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秋季学期起实施,惠及全省特殊儿童少年,助力教育公平。
01正文
让每一个特殊孩子都享有更有保障的教育!
近日,广东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关于建立全省特殊教育学前和高中阶段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政策的通知》(粤财科教〔2025〕120号),为全省特殊教育学前和高中阶段学生建立了明确的生均公用经费保障机制。这是广东省落实2025年“十件民生实事”中“提高特殊教育经费保障标准”的具体行动,传递出省委省政府对特殊教育事业的高度重视和对特殊儿童少年的深切关怀。

02核心亮点:高标准保障,10倍投入!
为了保障适龄儿童接受学前教育,规范学前教育实施,促进学前教育普。该政策最大的亮点在于,首次系统性、高标准地明确了学前和高中阶段特殊教育生均公用经费的省级拨款标准,并显著提高了保障水平:
1. 学前教育阶段:
覆盖范围广: 在特教学校(幼儿园)、普通学校(幼儿园)附设特教班、儿童福利机构、康复(托养)机构特教班就读的智障、孤独症、脑瘫、多重残疾、盲聋哑学生,以及随班就读残疾学生。
拨款标准高:统一按普通幼儿生均公用经费标准的10倍拨付!
2. 普通高中阶段:
分类保障,重点倾斜:在特教学校就读的智障、孤独症、脑瘫及多重残疾高中生:按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10倍拨付!
在特教学校就读的盲聋哑高中生:按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8倍拨付。
在特教班就读的高中生:按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5倍拨付。
随班就读的高中残疾学生:每生每年按不低于5000元的标准拨付。
3. 中等职业教育阶段:
各市县因地制宜确定生均拨款标准,原则上不低于特殊教育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最低标准。
省属中职学校(含高职中职班)残疾学生:省财政按每生每年5000元标准补助。
03何时实施?惠及谁?
实施时间:2025年秋季学期起正式执行。
惠及对象:全省接受学前教育和高中阶段(含中职)教育的各类残疾学生。
分担机制:经费由省、市、县(市、区)财政共同分担,省财政重点支持省属特教学校和经济欠发达地区,着力缩小区域差距。
04经费怎么用?花在刀刃上!
生均公用经费将主要用于保障特教学校和机构的正常运转,优先保障特殊教育教学的核心需求,包括:
特殊教育教学业务与管理、教师专业培训。
随班就读相关工作产生的合理支出(如劳务、交通补贴)。
购置康复设备、教学仪器、特教专用教材/软件、图书资料。
建设和维护无障碍设施、特殊教育功能室、资源中心、中职实训室。
必要的日常维修维护,以及保障学校基本运行的办公、水电、物业等支出。
05政策意义:温暖答卷,托举希望
此项政策的出台,标志着广东省特殊教育经费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特别是填补了学前和高中阶段系统性生均经费标准的空白。“按普通生10倍拨付”的硬核标准,充分体现了对特殊教育高成本、高需求的精准回应和对教育公平的强力支撑。
它意味着:特殊教育学校和机构将有更充足的经费保障,提升办学条件和教学质量。更多残疾孩子能在学前和高中阶段(含中职)获得更优质、更适合的教育服务,为未来发展奠定更好基础。有效减轻了残疾学生家庭的经济负担,让教育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06结语
特殊教育是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广东省建立学前和高中阶段特殊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政策,是关爱特殊群体、促进教育公平、建设教育强省的温暖答卷和坚实一步。我们期待政策落地生根,让每一份投入都化作滋养特殊孩子成长的阳光雨露,助力他们绽放属于自己的精彩人生!让我们共同关注、支持政策的实施,为广东特殊教育事业的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