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实验法目的
在进行功能分析的过程中,系统的观察能够帮助形成假设;而实验方法的使用则可证实或推翻这种假设。在对自闭症孩子行为评估的过程中,实验方法主要包括转换法和撤消法。
转换法
转换法要求治疗人员有计划地设计布置不同的环境条件,让自闭症孩子在不同的时间中处于这些不同的环境条件中。如其行为依照条件的变化而变化,则行为的功能更易于理解。
例如在Kennedy(1994)实验中,研究人员试图了解任务的难度和老师的关注对于患自闭症学生的问题行为的影响并进而了解这些问题行为的功能。研究人员为此设计了四种不同的条件:高难度高关注、高难度低关注、低难度高关注、低难度低关注。通过反复的比较和对所得数据的分析,研究人员发现大多数被试在工作难度教高的条件下表现出的问题行为要显著地高于其他任何条件,而在这种特定的条件下老师关注程度的高低对这些问题行为没有显著的影响目。由此可以得出的结论是,这些自闭症学生问题行为的功能在于抵制与躲避困难的任务。
撤消法
另一方面,撤消法与一般科学方法论上所说的ABAB设计很相似,其中A指的是基线状态或没有干预,而B是指特定的干预。使用撤消法的目的就在于确认不同条件与孩子行为的规律性联系。
例如在Rincover等(1979)的实验中,被试的四名自闭症孩子都表现出重复性行为。在没有干预的情况下,有的孩子在桌子上不停地转盘子。当研究人员用毯子把桌子蒙得严严实实的以至在桌子上转盘子再也发不出声响时,孩子转盘子的行为就趋于减少乃至停止。在研究人员又从桌子撤除毯子从而回到没有干预的情况下时,孩子又在桌子上不停地转起盘子。而当研究人员再用毯子把桌子蒙严之后,孩子转盘子的行为又停止了。
通过这样的实验,研究人员确定自闭症孩子的重复性行为的功能是获取听觉感官的快乐,属于自我刺激的行为凶。这一认识为矫正自闭症孩子的重复性行为提供了非常重要的依据。
优点与局限
实验方法的长处是,它能非常清晰地显示问题行为的功能和原因。从而,实验方法的结果能为行为干预提供有效的方法。
而其局限在于要求自闭症康复师有很好的方法论基础和投入较多的时间到功能分析的过程之中。有时,因为对成功的干预条件的撤消,还有可能产生一些职业伦理的问题。因此,专业人员在使用这种方法时,必须遵循一定的操作规则,如事先获得患者家长的同意等等。